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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友芳公益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宣传志愿文化,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友芳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志愿者的管理。
3定义与职责
3.1基金会。山东省友芳公益基金会是久泰集团董事长崔连国发起成立的,由山东省民政厅批准的公益慈善组织,其宗旨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3.2志愿者。志愿者是指不计物质报酬,基于爱心、信念和责任,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志愿为社会、为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员。
3.3本办法所称的志愿者,指的是在基金会正式登记注册的志愿者。
3.4志愿精神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3.5志愿者口号
撒播爱心,传承文明,友爱奉献,完善自我。
3.6志愿者的工作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主管部门是会员部。
4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4.1志愿者权利
4.1.1参加基金会的有关活动,阅读基金会的各种资料,接受基金会的相关培训。
4.1.2对基金会的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1.3有向基金会推荐会员和请求基金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4.1.4可以参加每年的优秀志愿者评选。
4.1.5请求基金会帮助解决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1.6有退出的自由。
4.2志愿者义务
4.2.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2.2自觉遵守基金会的有关规定和决议,认真负责地对待每项工作。
4.2.3积极参与各种志愿者活动,宣传基金会的宗旨,以实际行动扩大基金会的社会影响。
4.2.4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团队声誉维护。
4.2.5主动向基金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5工作范围
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各种有特色、有内涵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为重点,围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安全环保、法律服务等内容,精心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更好的为他人和社会服务,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6志愿者管理
6.1志愿者培训
志愿者原则上需经过培训后安排服务任务。
6.1.1培训内容
(1)了解基本概念:包括公益基金会的发展,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
(2)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基本素质:包括志愿者的心理素质、思想素质等,培养志愿者与不同人群的交流方式方法,以及有关志愿者在服务活动中的注意事项等;
(3)对突击、紧急性服务任务(如抢险救灾)相关知识的培训;
(4)对长期的、明确的服务任务进行独立专项的培训。
6.1.2培训方式
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讲座及其他方式。
6.2日常管理
6.2.1招募与注册
基金会会员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报名、审核、注册、备案和管理工作,做到一人一注册。
6.2.2活动组织与记录
基金会会员部负责各项志愿活动的组织,设置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员负责对志愿者的服务活动进行及时记录和管理,每次活动后应将全部材料(志愿者活动记录表,志愿者活动签到表见附表1、2,活动总结,活动照片)进行归档,并为表彰和激励志愿者提供依据。
6.2.3志愿者服务评价
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体系。依据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把志愿服务记录纳入本单位评先树优和年度个人考核之中。基金会设立“年度优秀志愿者”奖项,对于获得嘉奖的优秀志愿者进行相应奖励。
6.2.4其他要求
(1)志愿者参加活动过程中应自觉维护基金会的荣誉,基金会应在活动过程中对志愿者行为进行监督。
(2)志愿者参加活动时应统一佩带志愿者标识,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时应悬挂会旗。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志愿者,基金会主管部门讨论后可对其除名:
受到国家法律制裁;
受到公司及基金会处分;
年内从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过程中严重故意损坏公司、基金会及志愿者形象;
有其他严重违背志愿者服务理念及原则的行为。
6.3考核管理
志愿者在服务活动中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做与志愿活动无关的事。活动中如有损害团队形象的事情,且不遵守组织领导,取消优秀志愿者评选的资格。
7志愿者申报
7.1申报条件
7.1.1久泰集团的正式员工、家属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身体健康。
7.1.2爱国爱党,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制度。
7.1.3遵守基金会的有关规定,并愿意接受基金会和相关部门的管理。
7.1.4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和乐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愿意接受基金会安排,为需要服务的人提供服务。
7.2申报程序
7.2.1申请人向基金会提出申请,到集团各单位指定部门填写志愿者申请表(见附表3、附表4);也可在山东省友芳公益基金会网站进行网上申请,网址:www.sdyfgy.org
7.2.2基金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7.2.3审核合格,正式成为基金会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
8附则
8.1本办法由山东省友芳公益基金会秘书处解释。
8.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